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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2010-09-25

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为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提高发票防伪性能,维护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版发票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地税发[2010]51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时间及新旧发票的衔接

我局从

2010 年 9 月 26 日起

停止使用旧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10 月 1 日起

启用新版《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原我局供应的其他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截止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使用一律无效。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为了确保使用发票的单位(个人)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请及时到兴仁县地方税务局办理有关新版普通发票的领购事宜。

二、新版普通发票的种类和样式(规格单位:mm )

(一)电脑版发票:

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种(新式样)

序号规格联次必须使用的行业
1241x177.8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
2241x177.84保险业
3210x139.73税务机关代开、纳税人自开、银行代收费

联次:三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四联:(发票联、业务联、记账联、存根联)

2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的发票式样不变。即:《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

(二)手工版:(每本 25 份,成本较高,新式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规格: 190x105x3

联次:三联(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版面:百元版

(三)定额票(成本较高,新式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票》(无奖和有奖)

规格:无奖(175x77x2) 有奖(213x77x3)

联次:无奖(存根联、发票联) 有奖(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

版面:七种( 100 元、 50 元、 20 元、 10 元、 5 元、 2 元、 1 元)三、新版普通发票的鉴别方法

1 、浮字印刷:在“发票联”右下角印有“贵州地税”拼音的黑色标识,将该发票联复印后,复印件的黑色区域内会浮现出“复印件”字样。

2 、信息查询识读笔:利用信息识读笔可在发票联的任何位置得到发票名称和监制单位的提示音。(该笔在贵州地税提供的网站上购买)

咨询电话: 0859-6212761

兴仁县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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